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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交易的转让定价文件




准备转让定价文件的目的

准备转让定价文件的目的是向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证明关联方/关联企业交易(或“受控交易”)符合独立定价原则。独立定价原则是要求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价格或条件与在类似情况下无关方达成的可比交易的价格或条件相同。

因此,转让定价文件对于从事受控交易的纳税人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它有助于证明他们的定价决策是基于客观标准和市场条件,而不是非商业考虑因素。

通过准备和维持转让定价文件,纳税人还可以降低税务机关对其征收罚款和调整的风险,因为他们将有明确的转让定价政策和实践记录。此外,转让定价文件可以帮助解决与税务机关的争议,因为它为讨论和谈判提供了依据。


准备转让定价文件是强制性的

在马来西亚,转让定价文件的要求与规定指南已发布在2012年《所得税(转让定价)规则》("TP规则")中。TP规则适用于与关联方进行受控交易的所有公司,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交易。


纳税人进行受控交易的转让定价文件必须包括记录和文件,详细说明组织结构、业务或行业性质和市场条件、受控交易、定价政策、策略、可比性和功能风险分析、转让定价方法、任何其他相关信息以确定独立交易价格以及相关财务信息。


主文件

在马来西亚,国别报告(CBCR)要求适用于在上一个财务年度中实现了3亿马币或更多合并集团营收的跨国企业(MNE)集团。马来西亚纳税人,无论是跨国企业的最终公司还是集团的一部分,也必须根据马来西亚税务局(IRBM)的要求提供主文件,并将其与转让定价文件一起提交。


转让定价中的主文件是一份高层文件,概述了跨国企业(MNE)集团的全球业务运营情况。主文件的目的是提供对跨国企业集团整体转让定价政策和实践的全面了解,税务机关可以利用这些信息来评估集团在不同司法管辖区的转让定价的一致性。


同时性的转让定价文件

纳税人必须为其开展或实施的任何受控交易创建和维护转让定价文件。如果受控交易发生重大变化,纳税人必须在提交当年评估年度的纳税申报前更新文件。


转让定价文件的提交

转让定价文件不需要与年度申报表一起提交。然而,一旦马来西亚税务局(IRBM)要求,文件应在14天内提供。


不遵守规定

未能在来西亚税务局(IRBM)书面要求后的14天内提交转让定价(TP)文件的处罚可能会导致重大罚款。一旦被判有罪,违规者可能面临罚款不少于两万令吉且不超过十万令吉,或者入狱不超过六个月,或者两者兼施。


不遵守转让定价规则还可能导致其他严厉的处罚:国内收入总监可以通过替代或推定价格或利率的方式对该交易进行调整,以反映独立定价原则;并且可以不允许考虑那些在某人的固定资本方面被认为过度的受控财务协助。这些调整可能导致额外的税款、罚款和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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